往生路都非法 縣、市府豈能無感
2014/05/09 08:00
記者王善嬿/特稿
政府教育國民「行好路,做好事」、「歹路不可行」,本身更要堅守「依法行政」,但嘉義縣、市政府之間,為了嘉市殯葬管理所新火化場的回饋金、道路拓寬經費等問題,互相杯葛不歇,火化場實際運轉兩年半了,猶無「啟用許可」,挨批違法使用,也造成在此火化者,連「往生路都非法」,何其諷刺。
台灣文化重視慎終追遠,用莊嚴的喪葬儀式送走辭世親友、長輩,來表達感恩、緬懷心情,並撫平失去至親摯友的傷痛,嘉市舊火化場原本四個爐具不堪使用,市府斥資逾億元新設六個爐具,逐年增設空污處理設備等,甚至規劃另闢家屬休息區,提升火化場所的品質。
原本是好事一樁,卻因新火化場遲遲未獲許可,前年跨年夜舊爐故障,延宕遺體的火化進度,緊急啟用新爐應變,卻迫使往生者走入「不規路」,情何以堪?
嘉市長黃敏惠稱要打造「人文關懷」的友善城市,嘉縣長張花冠就職喊出「嘉義優先,人民最大」,由此檢視火化場爭議不休,口號都淪為口水戰,實屬不該,縣市政府應即協調解決,用行動落實對人民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