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全力輔導 早日營運
2012/10/14 06:00
〔記者吳世聰/嘉義報導〕目前接管遊艇業務的縣府文化觀光局表示,一年半前,中央將遊艇的管理及審核下放,因涉及漁業、交通及觀光等相關業務,經協調由文化觀光局統籌辦理,縣府也制訂「嘉義縣小船管理辦法」;因為是首辦的業務,碰上第一件申請案,無前例可循,因此進度較慢,縣府會全力協助及輔導業者合法營運,開創嘉義縣的遊艇旅遊業早日起飛。
嘉義縣爭取交通部補助四億元,在布袋鎮布袋北堤附近建造遊艇港,八十六年開工,九十四年完工,於九十八年開港,陸域面積六點七公頃,有遊客中心及停車場等,水域五公頃,碼頭靠泊線四百五十六公尺,還有浮動碼頭,可停泊九米以下小遊艇二十艘,或中型遊艇十艘。遊客中心現由警局租用,作為布袋警分局臨時辦公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