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兒津貼 季撥?月撥? 民眾霧煞煞
育兒相關津貼及補助
〔記者吳為恭/彰化報導〕民眾頻頻反映指出,育兒相關的生活津貼或補助為何遲遲未撥款,經記者查證發現,育兒相關津貼的發放,有的採月撥、有的採季撥,撥款常會延遲,而民眾也搞不清楚申請條件,有的還因此錯失該有的福利。彰化縣社會處表示,季撥的部分正努力改成月撥,也會加強各種津貼的宣傳。
何姓單親媽媽表示,她育有兩名子女,申請特殊境遇子女生活津貼,一直等到八月初才由政府匯入帳戶,一次匯了四月至六月的款項,為何不能每個月匯入帳戶,為什麼一定要等滿一季後,又過了一個多月才能領到,這對於經濟弱勢、財務拮据的家庭來說,根本緩不濟急。
補助核定慢 中央採季撥
社會處指出,特殊境遇子女生活津貼必須是喪偶、單親、家暴等特殊境遇家庭,每名子女補助每月最低工資的八分之一,目前是二千三百四十八元,補助至子女六歲,由於中央補助款核定比較慢,才採季撥。
研擬縣款支應 中央補正
社會處副處長王蘭心指出,目前正與縣府財政處及主計處協商,希望先由縣款支應,改由月撥,等中央款項撥下後再補正縣庫,這樣可以讓款項早一點送達需要者的手上。
其實,不只是上述津貼,育兒部分還包括父母一方未就業育兒津貼及保母托育補助,申請條件不一,也常被民眾反映匯款時間太慢。
社會處表示,父母一方未就業育兒津貼,是指家中有未滿兩足歲的幼兒,父母至少一方因育兒需要,致未能就業者,其中,低收入戶每名幼兒每月補助五千元,中低收入戶四千元,父母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二十%(家庭年所得未達一百一十三萬元)補助二千五百元,目前採月撥,因為是新政策,電腦系統要建置、人員要訓練,還要查核財稅資料,之前匯款才會比較慢,現在已經正常。
保母托育補助 已改月撥
至於保母托育補助,是指父母雙方就業,或一方就業、另一方也無力照顧,兩歲以下幼兒必須委保母照顧者,補助金額和父母一方未就業育兒津貼差不多。社會處指出,此項補助本來採季撥,經過他們努力,現在已採月撥。詳情可洽社會處電話7240249。
父母育兒辛苦,相關育兒生活津貼或補助可不要忽略。(記者吳為恭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