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局公布資源回收新增項目 玩具、廢塑膠通通回收
2006/03/04 06:00
〔記者胡世澤/台北報導〕對提升資源回收不遺餘力的台北市環保局,即日起把玩具、多項小家電及廢塑膠列入回收項目,環保局提醒未依規定做好垃圾分類、資源回收的市民,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罰鍰。
環保局長陳永仁表示,新增的資源回收項目,小家電類有電話、傳真機、手提式收錄音機、塑膠外殼音響、隨身聽、攝影機、錄放影機、電子遊樂器、吸塵器、手提式吸塵器、捕蚊燈、電蚊拍、塑膠外殼燈具;廢塑膠類有塑膠軟管、壓克力、錄影帶、錄音帶、機車外殼、電腦及電視外殼、馬桶蓋等,及塑膠或金屬製玩具。
環保局再次提醒,資源回收週收五日,並分天分類,週二、四、六收立體類回收物,包括保麗龍、瓶罐、容器、金屬、塑膠、電池、燈管、機車胎、廢油、小家電等;週一、五收平面類回收物,像紙、舊衣、塑膠袋等。
大型廢棄物清運 可撥專線
其他大型家電方面,如抽油煙機、彈簧床、手推車、瓦斯爐、飲水機、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冷氣機、電腦螢幕、電腦主機、電腦鍵盤、印表機及廢棄車輛,民眾可撥打專線電話:27206301,請環保局派專車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