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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侵出獄隔天再犯 狼重判12年

    2012/03/26 06:00

    〔記者黃良傑/屏東報導〕林姓持刀之狼性侵女大生,被害人徒手抓刀險些殘廢,林服刑期滿出獄向警方報到,隔天又持刀突襲一名少女押到田裡性侵,警方愁無涉案對象,機警女警林瓊惠想起前一天報到的持刀惡狼,調口卡供被害人指認,不到3小時宣布破案,惡狼被判刑12年。

    連續犯下多起性侵案的持刀之狼,都是騎機車尋找落單的女子,再故意撞倒或佯裝問路持刀恐嚇性侵被害人,92年間才持瑞士刀性侵女大生被判刑8年,女大生死命反抗,手緊抓林的刀子縫了4針險些殘廢,林男去年11月間刑滿出獄後,依規定向屏東縣警局婦幼隊報到。

    婦幼隊小隊長蔡可馨為求謹慎,通知林居住轄區的員警將他帶回,林改口要到屏東市胞兄家住,隔夜他騎機車攔下少女強拉到田裡性侵,屏東分局獲報過濾轄區內性侵前科犯,被害人指認都說「不是」。

    機警女警林瓊惠想起不在屏東分局列管的持刀之狼,調出口卡讓被害少女指證確認,不到3小時,警方逮獲惡狼比對DNA,林嫌沒想到警方這麼快找上門,他坦承先襲胸、摸下體,再恫嚇「我給妳兩個選擇,第一個是跟我走,第二個是讓我用」,強行將少女載往偏僻的產業道路,強脫被害人衣褲性侵得逞。

    屏東地院最近審理終結,依累犯判刑12年,不過檢方考慮上訴,認為被告持刀尋找不特定女子下手性侵,對社會的危害性極大,多次性侵入獄仍不知悔改,曾向法官求刑30年,因此將會考慮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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