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列古蹟 拓路須拆老屋 屋主盼緩
當地住戶希望縣府能暫緩舊吉安火車站遺址前路段的拓寬工程。(記者林欣漢攝)
〔記者林欣漢/花蓮報導〕花蓮縣吉安鄉稻香路十五號一戶民宅,曾是日本舊移民村的文化遺跡,因縣府道路拓寬工程須拆除部分建物,屋主鄭雪娥昨天上午邀集花蓮縣議員莊枝財及相關單位會勘,希望能暫緩拆除,向文化局提出歷史建築申請,確認文化價值。
屋主日前申請提報資料不足
鄭雪娥和多名研究東台灣歷史的文史工作者指出,舊吉安火車站曾是重要的交通樞紐,這條路上的房舍具有客家文化的保存價值,符合吉安鄉公所欲打造吉安鄉成為「客家第一庄」的理念,日前曾向文化局提報古蹟申請,但因資料不足未通過,希望發包單位能暫緩拓寬,讓她們補充資料審查,確認保留價值再施工。
文化局行政科長陳建村說,鄭雪娥當時向文化局提報的是與慶修院、吉安橫斷道路開鑿紀念碑同等級的文化古蹟,文化資產委員依法審查時,認定民宅傾向獎勵民間共同參與保存的文化資產,這類歷史建築在法令中不等同慶修院等一級古蹟,不可作為暫緩道路拓寬的理由。
文化局︰樂於協助 但通過機率低
陳建村說,陳情人可就變更拓寬路型,和花蓮縣政府及吉安鄉公所協調變更的空間,如果要進行古蹟審查補件,文化局肯定陳情人對保存舊吉安火車站歷史的用心,會予以尊重也樂於協助,但他認為審查通過的機率很小。
地政處︰可往後自行遷移保留
地政處地價科長徐世麗說,縣府三十年前的都市計畫就公告拓寬成十五米道路,這戶民宅也被劃在用地範圍內,前年起開始徵收,將拆除建物包括門廊等六坪多用地,不過,另一側也劃分八坪多的土地補償陳情人,建議陳情人不一定要拆除建物,可以自行往後方遷移到陳情人的所有土地範圍內,同樣可保留歷史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