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山生態園區占國有地 判拆屋還地
2011/04/20 06:00
〔記者王善嬿、謝銀仲/嘉義報導〕由曾獲十大傑出農家的蔡木象經營近半世紀,以種植多種熱帶植物為人所知的嘉縣觀光景點豐山生態園區,遭控侵占國有土地近兩公頃,昨天法院判處蔡木象需拆屋還地,並需償付五年來不當租金得利二十四萬餘元﹔蔡木象兒子蔡文基表示判決不公將上訴。
位於嘉義縣中埔鄉的豐山生態園區原名豐山果園,民國六十四年成立,園主蔡木象早期引進葡萄柚,帶動附近農民栽種葡萄柚,成為省產葡萄柚的發跡地,蔡木象也因此於民國六十八年獲得全國十大傑出農家等殊榮。
蔡木象隨後並引進如紅毛丹、樹葡萄等南洋果樹,因種類繁多又十分稀奇,讓生態園區名聲遠播,成為嘉縣知名觀光休閒園區。
兩年前林務局嘉義管理處清查發現,生態園區有一點九九公頃土地為未承租國有土地,於是以侵占罪嫌提起告訴,然由於刑事部分已超過十年法定追溯期,因此予以不起訴。
嘉義林管處再提民事訴訟,昨法院判決林管處勝訴,蔡木象需拆屋還地,追討其五年來不當得利租金二十四萬餘元,包括停車場、樹葡萄苗區、餐廳、遊藝場等處都要拆除,蔡木象數十年心血恐因此毀於一旦。
昨前縣議員、蔡木象兒子蔡文基表示,從民國八十六年起就透過多種管道希望能合法承租,然而該塊地主管單位從林試所、嘉義縣政府到林務局多次轉手,原本八十六年曾向縣府申請承租,八十七年移撥給林務局時又不受理,現希望透過民代協調讓他們承租、合法化,勿讓他們喪失家產,如此政府也不需勞民傷財拆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