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路善後 市府設專戶募款
2010/03/12 06:00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海安路地下街停車場(再生計畫)展開,但以前地下街工程損鄰賠償需解決,因涉及法令問題,無法由市府直接賠償,市府解套之計,設立全國第一個工程損鄰捐款專戶,以勸募方式「救」海安路地下街。
包商落跑 市府不能代賠
海安路地下街再生計畫,市府好不容易爭取營建署補助第一期4.93億元,辦理地下二層停車場工程及地下一層所需施作機電、消防設備,第二期1.44億元辦理地下一層及地面層展演設施及景觀設施。
第一期工程已於2月下旬開工,跨出希望第一步,可是,還有損鄰賠償這樁事未了;先前包商萬裕公司應賠償270餘萬元損鄰糾紛,廠商落跑無著落,市府又不能編預算代行賠償,只好首度依公益勸募條例,接受外界主動捐贈,擺平損鄰爭議事件,才能取得使用執照。
公共工程處表示,市府曾函詢行政院主計處,能否編列預算代廠商先行賠償,但市府無過失情況下,應由承包商負完全賠償責任,而且目前無承包商款項可供扣抵,代位賠償恐不適法。
工程損鄰專戶接受捐贈
公共工程處處長吳宗榮表示,接受外界主動捐贈,籌措經費化解難題,係經法制相關單位會商後,認為是可行之計,簽報後才設立捐款專戶。
吳宗榮表示,海安路地下街停車場預計民國100年3月完工,提供1052個車位,屆時配合整頓海安路景觀,可望讓地下街「活」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