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檔當選人 涉賄選起訴
彰化縣花壇鄉長當選人施華芬(右)與兒子縣議員當選人黃健彰(左),因涉賄選,被檢察官起訴並具體求刑。(記者湯世名攝)
施華芬、黃健彰要求還清白
〔記者阮怡瑜、湯世名/員林、花壇報導〕彰化縣花壇鄉長當選人施華芬與彰化縣第一選區縣議員當選人黃健彰母子倆,因涉嫌賄選,24日被彰化地檢署提起公訴,並分別被求刑5年6個月與4年,檢方並預計於本月底對母子兩人提出當選無效之訴。
對此,選舉期間一度遭檢方聲押,最後由法院裁定100萬元交保的施華芬表示,她跟兒子黃健彰絕對都是清白參選,希望司法能還他們母子倆清白。
根據檢方起訴指出,同案被起訴者還包括曾遭收押的黃桂子、顏春木,以及其他10名樁腳與選民,但考量這些人在偵查中均坦承,並使檢察官得以追訴至施華芬、黃健彰兩名候選人,因此建請法院依法減輕或免除這些樁腳與選民的刑度。
檢方起訴指出,施華芬在今年9月間就交付花壇鄉文德村772名選民名冊給樁腳顏春木,要求顏某根據名冊進行買票;此外,施華芬也在11月底交付2萬5000元給總部助理黃桂子,要求黃女將錢交給樁腳,並交代「這是健彰的部分,買知己就好」,樁腳們也依吩咐各自買票,最後至少查到15名收錢的選民(部分另行緩起訴),並查扣4萬5000元賄款。
檢方將提「當選無效之訴」
起訴指出,雖然施華芬母子都否認涉及不法,但根據相關證人與查扣的資料都顯示施華芬、黃健彰母子兩人涉嫌透過買票來尋求當選,但母子倆犯後不知深切反省,一再飾詞卸責,均無悔意,惡性重大,因此除依法提起公訴外,也建請法官量處適當之刑,檢方並將對兩人提出當選無效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