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戶抵援交費 變詐騙集團幫助犯
2008/11/08 06:00
法官認定交付時已有認知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援交女除了收現金,還接受「銀行帳戶」抵「皮肉錢」!柯姓男子在網路上認識汪姓女子,兩人有意進行援交,柯某因為沒錢,汪女說可用銀行帳戶抵充,柯某交付存摺、提款卡,卻被詐騙集團做為人頭帳戶使用。法官審理認定,柯某在交付時應有認知,依詐欺罪之幫助犯,判處有期徒刑5月。
判決書指出,95年4月間,柯姓男子在網路上認識汪姓女子,在網路聊天室交談時,汪女表示可以進行援交,柯某卻說自己「窮瘋了」,只剩幾百元現金,此時汪女指稱可「免費打炮(性交)」,但要求柯某提供其銀行帳戶來抵充,柯某雖然同意,卻也回答:「妳要好好補償我才行」。
事後,柯某將銀行存摺、提款卡包裹好,利用便利商店宅配寄給汪女,帳戶卻被詐騙集團用來詐騙,一位許姓民眾因而損失3萬元。
寄出存摺 連女方都未見到
法官審理時,柯某否認犯案,辯稱自己是受害人。他指出,當時因為沒錢支付援交費用,才會拿銀行帳戶去充抵,沒想到對方拿去做為犯罪工具,事後,他也從未見過汪女,更未曾與其發生性關係,根本就是被她欺騙。
但法官認為,柯某在與汪女交談時,曾說道:「你要拿我去做人頭喔」,顯示他在交付銀行帳戶時,已是心裡有數,在交付帳戶後可能被做為人頭戶使用,依詐欺罪之幫助犯判處柯某有期徒刑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