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停車計次收費 六月起到晚上八點
2018/04/26 06:00
每天計次3次變2次
〔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高雄市民小確幸!高雄市計次收費的路邊停車格,計費時間將從晚間十點提早到八點結束,每天從最多計次三次變成兩次,少付三十元,計時收費則暫不調整,預計今年六月上路,試辦一年。
交通局統計,高雄市計次收費的路邊停車格約二萬三千多格,佔了六成,以住宅區及停車周轉率較低地區為主;計時收費的路邊停車格約一萬五千多格,佔了四成,以商業區及停車周轉率較高地區為主。
原本收費至晚上10點
目前高雄市計次收費時間從早上八點到晚間十點,每六小時計次一次、每次三十元,總計每天收費時間長達十四小時,如果車主停一整天,每天最多會被收費三次,得花九十元。
不少上班族反映,七、八點下班回家,只停兩小時就得付一次計時費,很不划算,為了避免被開單,有時還得多繞繞或晚點回家,相當不便;議員也質疑高雄市路邊停車收費居高不下,有搶錢嫌疑。
交通局研議後,決定調整計次收費的時間,起算時間早上八點不變,結束時間則從晚間十點提早到八點,也就是每天收費時間縮短為十二小時,一天最多收費兩次。
交通局停管中心主任許晉嘉表示,這項新措施預計於今年六月公告實施,將試辦一年,如果成效不錯,將繼續實施下去。
多次在議會要求調降路邊停車費的議員曾俊傑說,只有計次收費提前到晚上八點結束,調整幅度仍太小,交通局應提出更詳細的調降計畫。
許晉嘉強調,經研議後,計時收費的路邊停車格,收費時間仍維持早上八點至晚間十點、每小時二十元,如果計時停車格的費率再調降,恐影響周轉率,民眾在商業區會更不好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