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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苗市玉華里活動中心案 爭議年餘解套

    苗栗縣府分割苗栗縣旅遊服務中心部分用地,作為玉華里活動中心新基地。
(記者彭健禮攝)

    苗栗縣府分割苗栗縣旅遊服務中心部分用地,作為玉華里活動中心新基地。 (記者彭健禮攝)

    2017/01/17 06:00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前苗栗縣長劉政鴻於任內,核准於縣議會旁機關用地興建苗栗市玉華里活動中心,但徐耀昌上任後,認為該塊土地可以有更佳用途,撤銷撥用,引發里民激烈抗議,公所也提行政訴訟。經縣府與公所多次協商,縣府已分割苗栗縣旅遊服務中心部分用地,供公所興建,爭擾一年多的玉華里活動中心一案,可望塵埃落定。

    苗栗市玉華里沒有社區活動中心,經里長徐肇淼爭取多年,縣府於一○二年八月間,同意釋出位於舊經國路旁、縣議會西側部分縣有機關用地,做為社區活動中心用地,市公所也編列一千五百萬元經費興建。

    不料,活動中心於前年五月間即將動土之際,縣府考量活動中心用地位於這塊縣有地核心,蓋了活動中心,其餘土地也難規劃使用,且市公所逾一年未開始建築使用,也未依規定申請展延,辦理廢止撥用,引發里民反彈,批評縣府言而無信,公所也不滿遭控違法,提行政救濟。

    縣府將廢止撥用程序,報請內政部查照,地政司卻認為,市公所沒有任其閒置,並強調「縣府本於上級機關協助下級機關推動地方建設的權責」,予以駁回。

    期間,縣府提議採借用或租用旅遊服務中心的方式,做為里民活動中心;但地方認為,旅客服務中心建物平面面積僅廿多坪,不敷使用,不同意此方案,縣府與市公所、里也鬧僵。

    經多次協商,縣府於月前,分割苗栗縣旅遊服務中心部分用地,作為活動中心興建用地。工商發展處建管科長顏哲青說,用地面積約一千四百八十五平方公尺,正辦理建築執照審查,一旦核發,公所即可辦理興建。

    徐肇淼表示,很感謝公所協助及縣府體諒,希望早日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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