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芽菜泡漂白劑 付公庫換緩刑
警方在錦輝農產行查扣多桶食品級漂白粉低亞硫酸鈉。(記者李忠憲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中市豆芽菜大盤商「錦輝農產行」,前年被查獲為增加豆芽菜的賣相並拉長保存期限,二○○四年起將已熟成的豆芽菜,浸泡在工業用漂白劑「低亞硫酸鈉(俗稱保險粉)」的溶液內,漂白後再撈出販賣;最高法院昨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判負責人蔡瑞益十個月、員工郝代華六個月,皆緩刑三年,條件是各支付公庫八十萬、廿萬元,另沒收蔡男四百七十六萬元不法所得。
判決指出,蔡、郝二人以每包五十公斤三千二百元價格買入保險粉,和水稀釋成溶液,用來浸泡熟成的豆芽菜,十二年間每天生產出貨一千五百至二千公斤的豆芽菜,都經過黑心的漂白工法洗禮,加工後的豆芽菜流入市面,全被不知情的消費者吃下肚。
林口長庚醫院在二審時函覆台中高分院指出,低亞硫酸鈉屬低毒性化合物,可能殘留在新鮮食物中,若食用者的體質較為敏感,可能產生過敏反應,若殘留濃度較高,可能刺激腸胃道而導致腸胃不適,造成噁心、嘔吐甚至腹痛,工業級的保險粉通常純度不足,可能有重金屬或其他雜質, 對人體更會產生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