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大附醫病房收費審定 議員喊貴
2016/11/25 06:00
要求調降或提高健保房比例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蘭陽院區病房收費標準,經宜蘭縣衛生局審議定案,特等房、單人房及雙人房收費,分別為四千六百元、三千元及一千六百元,縣衛生局表示,下周寄送公文,院方收到後即可公告收費;不過,縣議員黃適超認為,病房費仍有調降空間,否則應提高健保房比例。
病房費就是病房差額自費,即一間病房扣掉健保給付後,民眾所需負擔的差額費用。陽大附醫蘭陽院區上個月廿五日開幕,自訂病房費收費標準,特等房、單人房及雙人房分別為四千六百元、三千六百元與一千六百元,比原來新民院區的兩千、一千及七百元高逾一倍,引發民眾反彈,議員也批評離譜,經協調,陽大附醫將病房費打六折。
陽大附醫強調,蘭陽院區健保房比例達八十%,高於健保局規定的七十五%標準,僅有二十%是差額自費病房,病房收費實際定價須經縣衛生局審議。
宜縣衛生局召開醫事審議委員會,依照宜蘭縣醫療及護理收費基準訂定陽大附醫病房收費標準,特等房、單人房及雙人房分別為四千六百、三千及一千六百元。除單人房比陽大附醫原先預定收費少六百元,其它病房都維持不變。
縣議員黃適超表示,陽大附醫現階段還是區域醫院,衛生局訂定的病房收費標準,以區域醫院等級來看偏高,有降價空間,應做調整,如果不降價,院方應該增加健保房床位,才不會有健保房供不應求的問題。
縣衛生局醫政科長岳瑞雪回應,宜蘭縣醫療及護理收費基準八十九年就訂定,病房收費標準一直未經修改,未來會收集民眾看法與意見,在醫事審議委員會提案,研議是否降低病房收費;陽大附醫則表示,還未收到衛生局公文,不便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