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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暴力 學者促公布姓名、相片

為遏止、預防醫療暴力,有專家學者提議增加多元行政裁罰,加強對施暴者的嚇阻作用。(記者王善嬿攝)

為遏止、預防醫療暴力,有專家學者提議增加多元行政裁罰,加強對施暴者的嚇阻作用。(記者王善嬿攝)

2016/10/18 06:00

訴訟曠日廢時 涂醒哲認同

〔記者王善嬿、蔡宗勳/嘉義報導〕醫療遭暴力事件頻傳,嘉義市衛生局昨舉行「醫療糾紛與醫療暴力專家座談會」,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蕭文生提議,現行制度對施暴者的懲處,包括刑事跟行政裁罰,然而訴訟曠日廢時,等判決結果裁處,已過數月甚至半年,無立即的威嚇作用,認為應請中央修訂「醫療法」,對施暴者增加如講習、公布相片、姓名等行政裁罰,強化嚇阻發生類似事件。

嘉義市長涂醒哲認同蕭文生之說法,要求衛生局提報衛生福利部參考,向立法院提案修法;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良建議,醫療院所受到暴力事件時,應保存監視錄影畫面等證據,並提出告訴,以利檢警偵查。

市衛局強力要求 遇施暴通報

根據衛福部統計,去年全國擾亂醫院急診秩序或妨礙醫療業務通報案件,總計二百一十四件,平均一‧七天就發生一起醫療遭暴力事件;嘉市部分,曾有護理師遭家屬毆傷等,自民國九十九年到今年九月,計有十七件,嘉縣去年有二十七件,其中二十件言語揶揄,七件丟東西、拍桌等,並無肢體衝突,今年迄今七件,五件言語暴力,兩件較為激烈,幸無成傷。

市衛生局醫政科長王鳳玉據衛福部資料,分析國際的醫療遭暴力案件,發現台灣案件的樣態,言語暴力占五十八‧二%、肢體暴力三十九‧二%,比日本、韓國都高,認為與醫院「息事寧人」,除非發生重大肢體衝突、傷害才處理的態度有關。

王鳳玉說,將強力要求嘉市的醫療院所,只要發覺醫護人員遭言語、肢體暴力,就要照驗傷、通報衛生局並報警提告等標準作業程序辦理,該局也會安排課程,促進醫護人員與患者良好溝通。

蕭文生會後受訪表示,醫療遭暴力後,如刑事判決施暴者有罪,基於「一事不二罰」原則,行政機關不會按醫療法裁罰,但如無罪,就依醫療法第二十四條,處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屆時已過好幾個月甚至半年,「時間拖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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