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調漲 雲縣府:符合稅賦公平
雲林縣房屋稅調漲,每年約可增加3千萬稅收。(記者林國賢攝)
調漲後 年增3千萬元稅收
〔記者林國賢/雲林報導〕雲林縣府今年六月調漲房屋標準單價,平均調幅約八十一%,每年增三千萬房屋稅收,但有議員建議取消;縣稅務局長張永靖表示,房屋標準單價已三十二年未調整,導致房屋稅課稅標準失真不公,屢遭審計、監察單位糾正,縣府調漲房屋稅讓課稅更公平、正義,並已選擇對縣民衝擊最少方式。
助益不大 議員建議取消
各縣市今年大幅調漲房屋稅,引發不少民怨與爭議,縣議員蔡秋敏認為縣府新房屋稅,僅能增加三千萬稅收,與每年十五億七千萬房屋稅相比九牛一毛,對於縣府財政助益更如杯水車薪,建議縣府取消調漲房屋稅,不要增加縣民負擔。
縣府:32年未調整 屢遭糾正
張永靖表示,房屋標準單價已三十二年未調整,已與目前市價脫節,以三層樓水泥建築為例,未調整前每坪造價九千元,與實際造價落差太大,造成稅賦不公;新房屋稅房屋標準單價以縣府建設處去年公布「雲林縣建築工程營造價格標準表」為基準,依建材、樓層等不同予以調整,三層樓水泥建築一坪從九千元漲至一萬八千元,全縣平均調漲八十一%,較能符合實際情形。
張永靖強調,考量新房屋稅制可能增加縣民納稅負擔,這項方案並不溯及既往,今年七月一日以後領取使用執照新、增、改建的房屋,才依新公式課稅。
縣議員林建鴻指出,他認同稅賦必須公平,但政府不能老是想從百姓身上拔毛,他認為縣府更應努力招商,提高縣民收入與就業機會,稅收自然增加,屆時中央統籌分配款也會增加,比起調漲房屋稅所能挹注財源,對財政改善更有助益。
若未調整 恐影響中央補助款
張永靖強調,調漲房屋稅除追求公平稅賦外,同時也是配合財政部政策,畢竟舊有房屋稅徵收方式,已被審計、監察單位多次糾正,縣府必須提出改善對策,否則將無法達到中央政府考核要求,可能會影響補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