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噸垃圾堆農田 飄惡臭居民慌
2016/10/06 06:00
違反廢清法 可處1至5年徒刑
〔記者陳彥廷、羅欣貞/綜合報導〕崁頂鄉社尾路一處農地兩個月前陸續被不明人士傾倒事業廢棄物,颱風過後被太陽蒸曬,惡臭開始飄散,引起居民恐慌,環保署昨派員到場稽查,確認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最重可處行為人一到五年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崁頂社尾路 2個月前開始傾倒
環保署南區稽查大隊稽查發現,約二分地的農地上堆置大量曾經被焚燒過的事業廢棄物及太空包、廢塑膠等垃圾,雨後受陽光蒸曬,散發出濃濃酸臭味,讓人難以忍受,居民痛批業者「為貪圖方便竟罔顧居民健康」。
環保局將全案移請檢方調查
該處事業廢棄物堆高逾兩公尺,稽查人員初估數量達二百五十噸,地主向稽查人員聲稱轉租後並不曉得發生何事,該事業廢棄物全部燒得焦黑,稽查人員得知,這些廢棄物曾棄置於他處,打算運送至屏東焚毀或掩埋,但屏東管制嚴格,不收外地事業廢棄物,業者才鋌而走險找民間農地棄置;環保局已將全案移請檢察官調查,並要求地主儘速改善。
目前崁頂焚化爐處理事業廢棄物,以屏東縣內為主,處理費為每噸一千五百元加上二百元地方回饋金,即每噸一千七百元,至於外縣市事業廢棄物,縣內僅有兩家登記有案的公司可以代為處理,每噸二千一百元,另加二百元。
有民眾擔心,不法業者會將外縣市事業廢棄物混在縣內事業廢棄物中一併處理,要求政府相關單位應調查釐清並嚴格把關。
環保局表示,將全力配合環保署南區稽查大隊,並嚴格控管事業廢棄物的處理量以及容許量,以落實屏縣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