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配父母來台定居 移民署專案處理
2016/09/08 08:00
〔記者簡惠茹/宜蘭報導〕一樣是嫁來台灣的外籍配偶,待遇大不同。中國籍配偶年逾七十歲的爸媽,可以申請來台定居,其他國家外配卻苦無管道,宜蘭縣議員不分黨派為外配發聲,要求一體適用。移民署長何榮村說,基於人道需求,外配爸媽若要來台定居會專案處理。
宜蘭縣中國港澳配偶四七七三人,其他國家外籍配偶三八四八人;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國籍配偶在台灣取得身份證後,七十歲以上的爸媽可以申請來台定居,還能取得身份證,其他國家外配卻無法比照辦理。
移民署長何榮村昨到宜蘭訪視外配,四十一歲從印尼籍外配黃燕妮,來台已經十九年,不捨印尼家鄉的媽媽孤身一人,無人照料,也沒辦法接來台灣相聚,她詢問何榮村有什麼方法,可以讓媽媽來台灣定居、團聚。
民進黨縣議員邱嘉進指出,中國或其他國籍配偶依親定居規範,都應該一體適用,讓外配取得身份證後,也能讓長輩來台團圓定居。無黨籍議員薛呈懿說,東南亞新住民的辛苦要被看見,應比照中國籍配偶規定辦理,讓外配也能在台灣照顧家鄉長輩,才能在台灣安身立命,沒有牽掛。
國民黨議員林岳賢指出,不管外配或陸配,嫁來台灣就是台灣人,應該要一視同仁,若是不公平的對待,哪來公平正義?
何榮村指出,外國人部份權責由外交部主管,外配適用外國護照簽證條例,中國籍配偶則依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法規依據不同,若是外籍配偶有特殊考量,父母需要來台定居,移民署會依據人道需求個案處理,不會建議外交部做通案放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