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冠樓倒案開庭 受災戶指控原南縣府失職
2016/08/30 06:00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二○六震災維冠大樓倒塌造成一一五死、多人受傷,維冠建設公司負責人林明輝與建築師等五人被起訴業務過失致死。昨天一整天,台南地院密集開辯論庭;受害者李宗典胞姊痛陳,原南縣府蓋章的官員都有責任,請檢察官、法官揪出「漏網之魚」重判。
到昨晚七點許,辯論庭結束。台南地院行政庭長郭貞秀表示,此案在昨天辯論終結,承審庭將於十一月廿五日宣判。
在維冠大樓殘骸裡受困五十六小時獲救、左腿截肢的受災戶李宗典,昨天在胞姊李肅椊陪伴下,兩人穿著印有全家福照片的T恤出庭,並與其他證人出示維冠搜救時的新聞報導,請法官將心比心,重判林明輝等被告。此外,當年審核過維冠大樓案的原南縣府公務員也有責任,有蓋過章的都有責任,此案還有漏網之魚,請檢察官、法官幫忙揪出來。
也是受災戶的潘皖玲說,業務過失致死罪最多判五年,實在太短、太輕了!像林明輝這種人應該關一輩子!實在吞不下這口氣!
昨天,台南地院開庭主要勘驗維冠相關證據,建商林明輝、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維冠設計部經理洪仙汗與土木技師鄭東旭,都在律師陪同下出庭,仍不認罪,多人互駁對方供詞不可採信。審判長陳金虎勘驗證據時,逐一念出一一五位死者相驗後研判的死因,不少人因被混凝土重壓,須透過DNA辨別身分,名單念了半個多小時,林明輝等被告神情木然,情緒沒有明顯波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