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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長賴清德支持地震善款適用震損學校重建。 (記者洪瑞琴攝)
台南市政府昨天遭議會國民黨團質疑,要將十六億地震善款「挪」為廿四校的校舍重建,議員的「挪用」用詞是否精準,恐有待探討,但地震重建校舍用途正當,有何「暫時不能公開」?市府的理由恐也無法完全讓人信服。
地震善款能不能做為校舍重建?台灣目前唯一最大的前例就是九二一地震,不過那時因為牽涉多個縣市,最後並有跨縣市的九二一重建委員會統籌處理,當時雖有善款投入校舍重建,但多由捐款人指定用途,鮮少一次發包,統一做為單一縣市多個校舍重建的情況。
而台南地震和九二一不同,地震發生處及捐款目的地都是只有台南一市,如市府所言,如果學校也是地震受災戶,市府評估經費使用項目及輕重緩急後,決定撥用部分經費做校舍重建,應並無不妥。
但問題出在,由市府昨天公布的數據,如果不立即啟動重建,在下次地震來襲前即有公共危險之虞的,共有廿四校卅九棟,重建教室達四百一十四間之多。
其他須補強部分還有六十一校一百七十二棟,將爭取中央專款補助及市府配合款,預計二至三年處理完成。
公布的數目如此之多,身為在地議員,甚至台南市民,難道會不驚訝:「台南的災情怎麼那麼嚴重?」又難道會不擔心:「到底是哪些校舍嚴重到如此程度?」
我們願意相信台南市教育局的專業評估,也願意認同震災善款監督委員會會公正審查,但也正是因為大家相信,那為什麼審查資訊不能公開?補助對象無法公布?
既然所謂紅單黃單的補助都可以造冊,維冠大樓受災戶也有名單,高達十六億的經費要投入校舍重建,政策可以支持,但內容則恐怕沒有道理不公開…。(資深記者唐在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