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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公設保留地 議員建議減額市地重劃

議員吳敏濟表示,大甲區這塊公園預定地編訂近四十年,至今尚未徵收。(記者張菁雅攝)

議員吳敏濟表示,大甲區這塊公園預定地編訂近四十年,至今尚未徵收。(記者張菁雅攝)

2016/06/22 06:00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台中市未徵收的公共設施保留地數量龐大,徵收費用驚人。議員吳敏濟廿一日建議市府比照高雄小巨蛋成功案例,進行「減額市地重劃」。

吳敏濟表示,都市計畫所編定的公共設施用地,主要包括學校、道路、公園、市場用地、停車場等,依規定最長應於廿五年完成,目前台中市公共設施保留地(不含道路)面積達六千六百一十八.六二公頃,其中,私有地七百廿一.八八公頃,推估徵收經費約二千八百億元,因經費龐大,許多公設用地超過廿五年未徵收,大甲就有數個公園預定地(見圖,記者張菁雅攝)編定近四十年,市府不開發,地主也無法利用。

吳敏濟指出,高雄小巨蛋以「減額市地重劃」方式成功完成開發,「減額市地重劃」即縮減公共設施用地,將縮減部分土地變更為建築用地及其他公共設施用地,再勘定為市地重劃區,市府取得公設用地,地主解套,也帶動地方繁榮,創造三贏。

市長林佳龍對此表示,政府劃設公設保留地,卻沒有能力去徵收,這是違反土地正義,真正有需要徵收的部分應儘快進行,沒有需要徵收的就還地於民,才符合公共利益,而如有徵收需要,但限於預算困難,則應採取像是都市計畫檢討、減額市地重劃等創新做法,同時在財政上通盤檢討來解決問題。

都發局長王俊傑指出,減額重劃可解決部分的問題,也與目前市府的方向一致,市府正進行公設保留地通盤檢討,預計本月完成期末報告,年底前公展再進行後續審議,讓地主負擔較少、回饋更多,希望二年內可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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