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件麵濕加工品 違法加防腐劑

衛生局人員稽查市售麵濕加工製品。(衛生局提供)
〔記者方志賢/高雄報導〕高市衛生局昨公布抽驗市售的麵條、烏龍麵、水餃皮等麵濕加工製品(見左圖,衛生局提供)共計七十件,其中三件加工品檢驗出違法添加苯甲酸(防腐劑),不合格率為四.二九%,除通知下架回收,兩件來自屏東市業者,已移請屏東衛生局,依法可處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件不符規定,分別是豐億製麵行(三民區堯山街)的陽春麵(苯甲酸二.五五二g/kg),依法處辦。另兩件是高市美濃區農會附設生鮮超市販售的水餃皮(苯甲酸一.二一八g/kg)及濕麵條(苯甲酸一.二六二g/kg),兩件加工製品均來自屏東市迪化街業者,已移屏東縣政府衛生局辦理。
衛生局表示,依國情飲食習慣將麵條、烏龍麵、水餃皮等麵濕加工製品列為主食性食品,規定不得使用防腐劑。民眾若長期偏好食用同一類食品或過量食用非法添加的防腐劑,可能會造成身體不適,如腹痛、嘔吐、拉肚子或危害人體之肝、腎及神經系統。
衛生局也呼籲食品製造業者勿濫用食品添加物,重視製作過程、環境衛生及自主管理情形。民眾購買麵濕製品時,應選擇商譽信用良好及現場環境優良的廠商購買,環境不佳又無良好冷藏措施販售之麵製產品,較有違法添加防腐劑之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