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洗衣機、馬桶無省水標章 最高罰20萬
未來若販售無省水標章的洗衣機、馬桶,最高可罰廿萬元。圖為省水馬桶。(資料照,記者鹿俊為攝)
〔記者陳鈺馥、楊綿傑/台北報導〕未來若販售無省水標章的洗衣機、馬桶,最高可處廿萬元罰款。
立院三讀 最快明年中實施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自來水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規定法人、團體、個人在國內銷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用水、衛生設備,產品皆應具有省水標章,違法可處四萬元以上、廿萬元以下罰鍰,最快明年中實施。
為推動節約用水政策,經濟部提案修法,在「自來水法」新增了節約用水專章,刪除原本優先採用省水標章器材的「自願性」條文,改成強制使用省水器材,以有效降低每人每日用水量。
修正案也通過,自來水用戶的用水設備,應依用水設備標準裝設,並經自來水事業或由自來水事業委由相關專業團體代為施檢合格後,始得供水,主管機關也應鼓勵民間參與節水技術研發。
經濟部︰年省630萬噸水量
經濟部預估,修正法案上路後,每年可擴增約六百卅萬噸的節約水量,至二○二一年,累積節約水量可達三千五百萬噸,到了二○三一年,更可達約一億噸。
本次省水標章的適用範圍,包含了洗衣機、蓮蓬頭、一段式省水馬桶、二段式省水馬桶、兩段式沖水器、一般水龍頭、感應式水龍頭、自閉式水龍頭、小便斗沖水器、免沖水小便器、省水器材配件等十一類產品。
經濟部也評估,目前台灣省水馬桶市佔率已達九十一.四%,省水洗衣機也有八十四.九%普及率,未獲省水標章者,改善後申請通過的技術門檻並不高,修法對廠商影響不大,但有助於民眾落實節水措施。
業者︰不影響產品售價
對於新制,業者指技術上並不困難,因此省水標章並不會影響產品售價,是否具變頻功能才是價格的關鍵,以洗衣機為例,變頻功能確實更能省水。
由於先前政府補助兩千元讓民眾換購節能設備,業者表示,相關補助已於二月底結束,恐影響民眾換購省水設備的意願,呼籲政府持續補助,才能鼓勵民眾及早汰舊換新,更可真正省水。
水利署副署長賴建信表示,第一階段的馬桶及洗衣機全部須販賣省水標章的部分,約一年內會正式實施。他說,台灣已經漸漸有節約用水的意識,像他家中最近才換購這類設備,且可預期未來非省水的設備都會汰換,這應是一種趨勢。
省水標章(取自省水標章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