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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食再利用 立委促列管

廢管處處長吳盛忠。(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廢管處處長吳盛忠。(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2016/04/12 06:00

〔記者陳炳宏/台北報導〕2011年聯合國農糧組織指出每年全球浪費糧食13億公噸,環保署曾估算全台廚餘約佔總垃圾量35.7%,廚餘回收率卻僅27.3%,立委李彥秀昨在立法院質詢指出,各國開始討論剩食如何運用或再利用,不應該將剩食當作廢棄物,各大商場應該如何列管?除再利用外,應可轉到「食物銀行」等機構。廢管處處長吳盛忠指出,將與衛福部、經濟部等共同研究處理方法。

吳盛忠受訪指出,若剩食是即期但未過期的食品,台中市提出的食物銀行概念可以從源頭減量,而過期後就成廢棄物,可再利用當飼料、肥料,或是到處理機構當燃料,變成能源。如果大賣場當作廢棄物有申報,當然就是環保署管,去年衛生單位與環保署已依權責分工清查,以便利商店為例,過期食品高達92.6%是以廢棄物或廚餘處理,超級市場也有近7成,餐飲業則近8成。環保署將邀請跨部會協商,從源頭減量、減少廢棄物方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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