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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委籲校規立準則 勿侵害學生人權

    2016/04/08 06:00

    為提倡學生權益、增益公民素養,立法院昨提案修改「高級中等教育法」,把學生代表納入校務會議,讓學生擁有法律位階的權力;教育部也表示同意修法方向,但施行日期等細節仍待研議。

    立委提案重點,主要將學生代表納入校務會議代表組成比例之中,並增訂學生代表可出席的會議種類等;教育部長吳思華昨赴立法院討論,也同意修法方向,認為此舉有助學生加強自治能力、學習人權、法治、民主價值等,但憂影響校務,施行日期仍待討論。

    立委鄭麗君也說,校規過去已檢討,但難保未來不會再出現過度限制言論自由、侵害人權的規範,呼籲教育部依憲法,由上而下制定準則,框架校規,以防侵害學生的基本人權;吳思華口頭承諾將照辦。(記者吳柏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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