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追加685人 RCA案二審求償64億
2015/08/05 06:00
〔記者黃欣柏、楊國文/台北報導〕美國無線電公司(RCA)台灣廠,廿一年前爆發有毒溶劑污染案,造成員工陸續罹癌,至今已二一六人死亡。今年四月台北地院判決RCA與併購RCA的法商湯姆笙須賠償其中四四五名被害人共五.六億元,雙方均上訴,昨被害人委任律師梁家贏透露,二審將追加六八五名被害人,若是獲准,求償金額將達六十四億元。
一審判賠445人共5.6億
RCA公司從民國五十八年起陸續在桃園及竹北設廠,生產家電產品,創造出一波經濟奇蹟,但關廠後卻爆發有毒溶劑爭議。員工控訴,因為公司營運期間違法傾倒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等致癌物,造成二一六人接連罹癌病逝,至今卻無人獲得賠償。
被害人成立自救會,向RCA求償廿七億元,經十一年纏訟、五十八次開庭,期間不少人逝世或放棄訴訟,最後只剩下五二九人求償。今年四月間台北地院宣判,RCA公司及後來併購RCA的法商湯姆笙公司需賠償五.六億元給其中四四五名被害人。
兩造對判決結果不滿,雙雙提出上訴,昨自救會律師團成員梁家贏指出,一審後他們陸續召集許多已放棄訴訟或剛發現罹病的被害人加入,日前已向高等法院送出六八五人追加名單,求償金額也從原本的廿七億變成六十四億元,「未來可能還會增加」!
梁家贏坦承,這種大規模追加求償人數的做法,過去沒有類似案例,高等法院是否會准許仍是未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