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e貼圖笑臉非同意 解僱護理師賠38萬
2015/04/25 06:00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許姓女子在北市好美時尚診所(原艾瑪診所)擔任護理師,雙方簽訂兩年勞動契約,未料九個月後,劉姓女主管用通訊軟體LINE通知許女:「妳就做到二月底吧!」許女不滿遭片面解僱,提告求償未到期工資,但劉女反駁,許女是自願離職,雙方用LINE談話時,許女還回覆笑臉貼圖。台北地院認為,用笑臉貼圖不代表同意,診所單方面終止合約,判賠違約金三十八萬五千元;可上訴。
許女表示,她一○二年五月起擔任護理師,月薪三萬五千元,期間沒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去年二月,主管突然透過LINE要她辭職走人,卻沒有說明原因,她無法接受;依據契約,診所須賠償十四個多月未到期工資共五十萬餘元。
診所指出,許女擔任護理師負責注射工作,但診所陸續接獲客訴,指許女注射技能有問題,後來許女轉任諮詢師,兩個月後許女發信給劉姓女主管,表示業績目標過高、適應不良,希望能夠離職,並用LINE回應:「老闆麻煩您帶(離職)證書呦!」隨後附上笑臉貼圖,診所質疑,若是無故解僱,許女豈能笑臉回應。
法官認為,許女貼出笑臉只是配合辦理離職,不代表同意提前解約,劉女用LINE告知許女:「工作這麼痛苦的話,妳就做到二月底吧!」當時許女回稱:「那合約上寫的賠償未到期工資什麼時候會給?」可見診所提前終止合約,須賠償違約金,不過許女去年底已找到工作,審酌後判診所應賠償十一個月薪資共三十八萬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