竄改有效期 日正8項冬粉下架
〔記者謝介裕、吳亮儀/綜合報導〕南投縣知名冬粉業者「日正食品」被查出竄改綠豆粉絲等八項產品有效日期,原本去年九月生產日期,改成今年三月重新分裝日,雖然同樣都是三年有效期限,卻因此得以多延長了半年,涉嫌標示不實。衛福部食藥署懷疑,業者可能之前就有標示不實的情況。
查扣278公斤 午夜前須下架
食藥署指出,日正的下游業者須在今天午夜前下架,並在本月廿一日回收並回報,迄九日止,被下架封存的數量總計二七八.六三公斤;違規的八項產品有綠豆粉絲、旺萊冬粉、日正粉絲(中國)、日正粉絲( 越南)、白御冬粉、皇膳冬粉,綠晶粉絲(四十入)、綠晶粉絲(十八入)等八項,若涉標示不實,可處四萬元以上、四百萬元以下罰鍰。
業者辯稱進口後分裝才改標示
南投衛生局會同食藥署展開稽查冬粉專案,七日發現日正食品南投廠冬粉產品標示不實,立即展開查扣、封存動作,昨日再度到該工廠追查下架進度,針對「有效日期」問題,與廠方演出一場「官民鬥法」戲碼。
日正南投廠廠長李尚賢說,依衛福部「市售包裝食品有效日期評估指引」規定,食品製造業者有責任自行評估或委由相關食品專家執行有效日期之訂定。他強調,被衛生單位點名標示不實的八項產品,來自中國的有三種、越南的有五種,進口時,全部都是二十二公斤裝,之後該廠再依市場需求分成小包裝,且包裝方式也從原先散裝變成密封包裝,符合法規所謂「延長保存時間」的規範,所以才以包裝變更的作業日做為「有效日期」標示。
但南投衛生局食品科長謝伶華反駁說,業者所言乍聽似有道理,其實不然,因為法規規範的是,包裝裡頭的內容物若經加工後,與原先產品不一樣,製造商才可重新訂定有效日期,比如將原本的冬粉改製成蔬菜或辛辣口味的冬粉即可,但日正的內容物完全一樣,僅在包裝上略做變更,卻想因此變更「有效日期」,豈不有欺瞞消費大眾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