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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網登老照片 外交部被告侵權

白明德出示鄭桑溪港都舊情攝影集中被盜用的作品。(記者盧賢秀攝)

白明德出示鄭桑溪港都舊情攝影集中被盜用的作品。(記者盧賢秀攝)

2015/03/19 06:00

〔記者盧賢秀、曹伯晏/綜合報導〕外交部官網侵權!基隆市攝影學會前理事長白明德發現,外交部台灣美食文化網未獲授權就引用基隆知名攝影家鄭桑溪的老照片,將寄存證信函控外交部侵權,昨天傍晚外交部已緊急先撤掉那張照片。

擅用攝影家鄭桑溪作品

基隆已故知名攝影家鄭桑溪,十八歲就讀高中時就開始以鏡頭捕捉台灣早期庶民生活,影像構圖與人物都很自然寫實,令人印象深刻。

近來有民眾未經家屬同意,盜用數張鄭桑溪的作品,發布在臉書社群網站,家屬委託鄭桑溪的學生白明德蒐集事證、並委由律師提告,意外發現外交部台灣美食文化網也未經同意就登載鄭桑溪的作品。

圖說誤植基隆廟口夜市

白明德指出,外交部美食文化網中,有一篇介紹台灣夜市文化,包括基隆廟口夜市,使用一張鄭桑溪的黑白照片,那張照片未獲授權就登載在官網,實在離譜,而且鄭桑溪拍的是仁四路,卻被誤植「基隆廟口夜市的攤販」,讓人生氣。

白明德說,鄭桑溪生前最討厭他人盜用他的作品,身為學生要捍衛老師的作品,一般人對著作權不清楚就算了,連政府官網都違反著作權實在很扯,他已經蒐集相關事證,委請律師寄發存證信函控告外交部侵權。

律師林富貴說,擅自重製侵害他人的著作財產權,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著作人雖已死亡,其配偶、子女或父母都可以請求排除侵害、賠償。

外交部撤照︰將釐清授權

外交部發言人高安表示,「光華雜誌」及「台灣美食文化網」皆係前行政院新聞局所負責之相關業務;「光華雜誌」之前使用照片支付費用的授權範圍需進一步釐清。外交部將對相關網站作進一步檢視,倘有錯誤將會立即改正。

外交部台灣美食文化網未經同意即登載鄭桑溪的老照片。(記者盧賢秀翻攝自外交部網站)

外交部台灣美食文化網未經同意即登載鄭桑溪的老照片。(記者盧賢秀翻攝自外交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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