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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近1成企業 性別不同薪資有差

2015/03/06 06:00

〔記者黃邦平/台北報導〕婦女節快到了,但勞動部調查發現,近四分之一受訪事業單位承認,在工作分配上有性別考量,九.三%業者坦承在薪資給付標準上也有差異。此外,並非所有企業都依法同意員工請產假、生理假。

勞動部「僱用管理性別平等概況調查」是依員工數、行業別、地區別抽樣,回收有效樣本三二二二份。勞動部統計處長劉天賜強調,這次調查是要了解實際情況,供修定政策參考,因此訪查時就聲明純作統計調查使用,不作行政目的查察,不是勞檢,希望受訪單位實話實說。

調查發現,廿三.五%事業單位在「工作分配」上有性別考量,九.三%在「薪資給付標準」。

此外,有九成五事業單位同意員工申請產假,流產假九成三,安胎休養也有九成一。但這些法律規定的假期,竟有事業單位不同意?勞動部解釋,這次調查是問是否「同意申請」母性保護的相關假別,有極少部分未同意申請,可能有些中小企業員工數太少,沒人申請,還有些可能員工就是家人,調查並未追問詳細原因。

勞動部強調,如果勞工請假受阻,可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訴;若是因性別因素影響升遷或薪資,可依法要求雇主賠償損失。

全國自主工聯執行長朱維立質疑,實際上,職場性別歧視或不友善的情況應該更普遍,且以薪資不等最嚴重,雇主往往以最大利潤為考量,勞動部有義務透過法令等手段,促使雇主創造出性別友善的工作環境。馬英九總統上任以來一直強調「尊嚴勞動」或是「勞動尊嚴」,但是從這份調查看來,不論性別,勞工恐怕都沒有足夠的尊嚴,對女性工作者更是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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