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應充過3關 彰檢不再抗告
魏應充。(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顏宏駿/員林報導〕涉嫌自越南進口劣油製造成食用油販售的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前總經理常梅峯、陳茂嘉、越南大幸福負責人楊振益等四名被告,在彰化地院「三度三關」獲得交保後,彰化地檢署昨天研議後決定踩煞車,不再提抗告,使魏應充等四名被告在本案中獲得交保已成定局。
彰化地院前天維持魏應充原三億元交保的裁定,常梅峯、陳茂嘉、楊振益也都維持各五百萬元交保的裁定。彰化地檢署表示,檢方雖就本案二度抗告成功,但發回彰化地院更裁均為同一合議庭裁定,為避免浪費司法資源,延宕本案的事實審理,決定放棄再提抗告。
本案從一月廿八日凌晨魏應充獲彰化地院裁定一億元交保後,彰檢以被告等人有串證、逃亡之虞,首次提出抗告;台中高分院二月二日撤銷交保裁定,二月三日地院重開延押庭,裁定魏應充提高保釋金為三億元交保,其餘三名被告維持原保釋金交保。
隨後彰檢二度提出抗告並成功;二月十日,彰化地院第三度開延押庭,維持原交保裁定、未提高保釋金,又讓魏應充等四名被告交保。
對於彰檢不再提抗告,彰化一名執業律師認為是「明智之舉」。他說,合議庭心證已成,檢方無法舉證被告有可能逃亡或串證的具體事證,一再以「魏應充很有錢,面臨重刑可能逃亡」此理由,確定不能說服合議庭羈押魏應充。相較於北院法官認定魏有逃亡之虞,只能說法官見解不同。
至於當初彰檢有無查出魏應充擁有新加坡國籍,彰檢昨天低調表示,台北地院偵辦的是大統長基幫頂新代工橄欖油含銅葉綠素的案子,而彰檢目前所查為頂新製油從越南大幸福進口油原料問題,兩案沒有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