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詐公款又逃票 緩起訴被撤銷
〔記者蔡清華、洪定宏、張勳騰/綜合報導〕國立中山大學教授徐正戎去年搭高鐵貪圖區區上千元小利逃票,被依偽造私文書未遂等罪,判拘役五十五日得易科罰金,連帶使其先前侵占國科會出國研究計畫補助案,緩起訴處分被撤銷,高雄地院改判拘役五十八日,減刑為廿九日得易科罰金,緩刑二年。
原有侵占補助款改緩刑2年
徐正戎原本從中山大學借調聯合大學擔任人文與社會科學院院長,去年六月還參加院長遴選,惟去年五月底因高鐵逃票案被訴,外界質疑他不適任,徐在遴選前一天以「個人因素」為由退出遴選,去年八月一日返回中山大學任教。
中山大學昨表示,徐正戎詐領國科會補助款案曾被行政處分,目前仍被科技部停權中;這次遭法院改判後,校方將召開教師評鑑委員會處理,但不影響其教職。至截稿未獲徐正戎回應。
判決指出,九十一年間時任中山大學社會科學院中山學術研究所副教授的徐正戎,以「法國三次左右共治之憲政啟示」研究,經報請國科會同意後,中山大學與徐簽訂研究合約,除國科會給予補助外,中山大學也給予六個月帶職帶薪,讓他赴法國進行研究。
但徐正戎未依合約規定,研究期間未徵得中山大學同意自費回國,於九十一年十二月廿三日領取國科會補助費用五十多萬元後,同年月廿九日赴法國,但隨即於九十二年一月十四日返台,直到同年六月廿二日才再次前往法國,五天後再返台。
中山大學將開教評會 但不撤教職
徐正戎事後填寫「返抵本國通知單」未據實填寫出國後隨即返國之事實,使審核單位誤以為他長達半年都在法國從事研究,同意核發補助款,實際上他在法國停留時間只有廿天,徐正戎因此共詐得國科會補助費用五十五萬九千餘元,案經高雄市調處查獲移送雄檢偵辦。
檢方於前年偵結,徐歸還不法所得,並經中山大學扣半薪處分,以及向國庫支付卅萬元,才獲得緩起訴處分。
不料徐去年三月從台北搭高鐵到高雄貪圖小利,只買了台北到板橋、台南到左營的二段短程票,想省千餘元車資,結果被高鐵站務員查獲,去年五月被依偽造私文書罪和詐欺得利未遂罪起訴,去年十月遭高雄地院處拘役五十五日,使得先前的緩起訴案也被撤銷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