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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一大步 外籍愛滋病患免強制遣返

2015/01/09 06:00

〔記者陳伃軒/台北報導〕愛滋病感染者人權改革邁進一大步。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昨初審通過「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法案若三讀通過,外籍感染者得自由入境台灣,不再因病遭遣返;感染者確診開始服藥兩年內,費用由衛福部疾管署補助,兩年後回歸健保給付。

為避免愛滋病疫情擴散,本次修法條文規定,未來當醫事人員、警消人員執行業務時,因為針扎或尖銳器材劃傷時,且有接觸疑似愛滋個案之虞,可以強制採集檢體檢查;另外,針對意識不清者、新生兒生母不詳,只要醫療人員評估有醫療必要性或急迫性,可以不經受測人或法定代理人同意,採集檢體進行感染檢測;基於醫療急迫性,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未滿廿歲者,經本人同意即可進行感染檢測。

疾管署長郭旭崧表示,愛滋治療費用回歸健保,除了經費運用考量外,更重要是「去歧視」,若不將愛滋病視為一般傳染病,就是政府帶頭歧視。但民進黨立委陳節如憂心,愛滋病患要自付部分負擔,可能讓他們逃避就醫。

衛福部政務次長林奏延表示,全球目前有廿八個限制愛滋病患入境的國家,台灣便是其中之一,另有一百卅九個國家未限制,修法是讓台灣符合國際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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