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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夠離譜! 咖啡因竟列飲料營養成分

台北市衛生局抽查「含咖啡因飲料」商品標示,共有五件不合格。(記者林惠琴攝)

台北市衛生局抽查「含咖啡因飲料」商品標示,共有五件不合格。(記者林惠琴攝)

2014/08/12 06:00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蓋離譜!咖啡因竟列入營養標示!

台北市衛生局日前抽查市售「含咖啡因飲料」商品標示,結果三四六二件檢品中,有五件沖泡式咖啡粉不合格,其中,哥倫比亞MDSL濾泡式掛耳咖啡竟將咖啡因列入營養標示、鮮一杯大濾掛咖啡三件未標示原產地、慕南公司咖啡粉則是咖啡因資訊不完全或格式錯誤。

哥倫比亞掛耳咖啡進口廠商雅辰貿易公司回應表示,目前國內並未強制掛耳咖啡需標示咖啡因,若該公司自願標示,標示位置不受限,並未違法。不過,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長邱秀儀說,雖未強制標示咖啡因,但若要標示,就應標對位置,將咖啡因列入營養標示,格式有問題。

鮮一杯、慕南︰更改包裝

鮮一杯大濾掛咖啡來源廠商拉瑞亞公司解釋,衛生局抽驗的地點為HOLA,該銷售據點主要提供外銷貨,中文標示必須另外張貼,因缺乏原產地資訊造成標示不清,已通知HOLA下架,將更換包裝再重新上架。慕南公司指出,主要問題是標示位置錯植,已更改包裝。

日喝市售咖啡別逾2杯

北市聯醫松德院區青少年精神科主治醫師賴柔吟提醒,咖啡、巧克力、可樂、茶類均含有咖啡因,人類代謝時間最多可達卅小時以上,過量食用會刺激中樞神經、影響睡眠,建議成人每天飲用市售咖啡不逾兩杯(每杯約五百西西),十八歲以下未成年人更以半杯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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