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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嬰醫療費不能核退 健保擬修法

2014/07/01 06:00

〔記者魏怡嘉/台北報導〕健保署官員表示,民眾至境外因緊急狀況就醫,回國可辦理醫療費用核退,但這名早產女嬰由於非在國內出生,依現行法令,須回國加入戶籍後六個月才能加入健保,所以寶寶的醫療費用無法申請核退,未來健保法考慮修法改善。

健保署官員表示,民眾境外緊急就醫,包括生產在內,回國後自出院後六個月內,檢具相關收費證明及文件,即可向所屬健保分區業務組辦理核退,但有上限規定,這位母親有健保身分,依法可申請核退。

健保署醫管組科長林寶鳳表示,核退上限金額每季略有不同,若以今年第二季為例,住院上限一天為七千六百四十元,門診上限一次為二千零廿二元,急診上限為一次三千三百五十一元。

健保署承保組組長葉逢明表示,這名女嬰在南韓的境外醫療費用無法核退,有違國際人權對弱勢族群的照顧,健保署擬提修法,與外籍人士在台工作生子現行亦須等待六個月的規定,一併納入修法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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