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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碟與手機下月起列資源垃圾

2006/03/24 06:00

先勸導 7月最重罰6千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為配合全國實施垃圾強制分類,廢光碟片與手機(包括充電器)下月將正式回收,未來民眾必須將此視為「資源垃圾」,交給清潔隊處理;環保署將給予3個月的勸導期,從7月開始,如果還隨著一般垃圾排出,將處1200元到6000元的罰鍰。

近年來,廢棄光碟片及手機日益增加,但民眾多隨手丟棄,污染環境,環保署決公告為「應回收項目」。該署預估,正式回收後,廢光碟片一年回收量高達1400萬片(240公噸),廢手機則可達20萬支(32公噸)。

環保署解釋,光碟片主要材質為聚碳酸酯(PC)的高級塑料,其上鍍有金、銀等貴重金屬反射層,不僅可回收塑料再利用,且貴重金屬也可再提煉;至於行動電話則分別可回收電路板及塑膠機殼。目前國內已有24家業者有能力回收處理,其中一半表示願意配合政府回收處理的政策。

事實上,環保署評估廢光碟與手機回收多年,前年下半年在14個縣市試辦,當時回收120萬片光碟片,以及7300支行動電話,回收率僅1%。環保署認為,主要是宣導不夠,不過,試辦計畫結束後,參與縣市仍持續回收。而環保署上週也舉辦公聽會,各界對回收持正面態度,因此該署決加快法制作業程序,希望趕在4月正式實施。

轉嫁消費者?多慮了

環保署表示,由於廢手機與廢光碟回收再利用價值高,不須向製造業者收取回收清除處理費,就能提高回收處理業者的誘因,所以實施強制回收後,沒有成本轉嫁給消費者的問題,光碟片、手機不致漲價。


二階段分類 15縣市下週六開罰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第二階段實施垃圾強制分類的台北縣、桃園縣、高雄縣等15個縣市,下週六起開罰。清潔隊員將進行破袋、解包稽查,如民眾丟垃圾時,沒有分為資源垃圾、一般垃圾及廚餘3大類,將處1200元到6000元的罰鍰。

第一階段垃圾強制分類去年已在10個縣市率先推動,今年起則全國同步實施,對於列入第二階段的15個縣市,環保署給予3個月勸導期,4月正式開罰。

環保署表示,在勸導期間,環保人員發現有未分類的情形,會請民眾當場分類或帶回家再分類。這段期間,環保單位稽查255萬件,總共開出34萬張勸導單,有不少民眾未養成分類的習慣。

環保署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事實上,去年第一階段垃圾強制分類實施以來,共開出949張罰單,其中前三名為高雄市、台中縣、台中市。不過,新竹市掛零、台北市也只開出一張。9成以上被罰的都是社區、機關或學校,民眾經過勸導,都可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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