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行善婦遭酒駕撞死 器捐遺愛人間

2011/11/14 06:00

子女還選擇原諒肇事者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默默行善多年的六十二歲蔡姓婦人,被喝酒慶生後酒駕的潘姓大學生撞死,蔡婦的子女不僅捐出母親器官,還選擇原諒該大學生。他們說:「我們當然氣憤,老天給了我們這麼好的媽媽,卻被酒駕的學生奪走了,我們選擇原諒,對肇事學生與我們子女來說,或許都是一種考驗與成長。」

肇事的潘姓大學生(廿一歲),昨天到台中慈濟醫院接受檢察官偵訊時,腿部裹著紗布的他,不願發表意見,他的母親說:「等見過檢察官之後再說。」蔡婦的女兒強調,他們不希望潘姓大學生入獄,不過,肇事學生還是得面對法律制裁,這起意外對死者家屬與肇事學生而言,可能都是一種考驗或成長。

車禍導致人員死亡,觸犯的是刑法過失致死罪,屬「非告訴乃論」,檢察官有依法追究刑責的義務,但根據雙方民事和解的約定,有可能給予緩起訴或緩刑、易科罰金等較輕刑罰。

中市豐原警分局潭子分駐所調查,潘姓大學生本月十一日凌晨二時許,到中市北屯區一家KTV幫同學慶生,他宣稱只喝幾罐啤酒,清晨五時許返家時行經潭子區中山路,騎乘的重機車撞上了騎腳踏車正要到潭子區市場賣衣服飾品的蔡婦。

蔡婦送醫後,因顱內出血併發嚴重腦水腫,台中慈濟醫院以腦室外引流手術急救,但仍於十二日傍晚宣告腦死,家屬同意捐贈器官後,至昨天中午為止,捐出心臟、肝臟、眼角膜與腎臟等器官。

潘姓大學生呼氣酒精濃度為每公升○.五五毫克,他自己也受到輕傷,他辯稱當時下雨視線差,右側又有一輛機車,他疏忽沒有注意前方騎腳踏車的蔡婦,但承認喝酒會影響騎機車的安全,也深感歉意愧疚。

子女捐出母親器官 為母積德

蔡婦的女兒說,母親信仰一貫道,長年茹素、長期佈施,一直想修行,礙於家境不允許而無法如願,母親生前沒有交代捐贈器官,只說「中風不要積極治療」,子女為母親下了捐贈器官的決定,只希望能幫助更多人,也為母親積功德。

女兒說,這樣好的媽媽被酒駕年輕人奪走生命,誰能不氣憤?潘姓學生的母親代替兒子來道歉,還說很擔心兒子會被學校退學。

不過,家屬平心靜氣後,也不忍苛責對方,甚至還擔心潘姓大學生會被關。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生活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