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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場發安眠藥 衛署︰最重罰75萬

2011/04/05 06:00

〔記者洪素卿、陳璟民、林慶川、凌美雪/台北報導〕第四級管制藥品─佐沛眠(商品名使蒂諾斯)服用後,可能短暫失憶、夢遊,也可能導致成癮性、依賴性,屬於處方藥,但藝術家蘇匯宇在「使蒂諾斯之夢遊美術館」展演活動上,竟疑似在現場提供給參加者服用。如經確認,他恐將因此被罰十五萬元至七十五萬元罰鍰,若被認定涉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轉讓」行為的話,還將吃上官司。

蘇匯宇三日在台北當代藝術館舉行「使蒂諾斯之夢遊美術館」的藝術展演活動,號召百人帶來自己的使蒂諾斯,服藥後進展場參觀展覽,進行百人夢遊的藝術創作,最後有二十人參加。因為部分參與者沒有帶自己的安眠藥,蘇匯宇疑似在現場直接發放。服藥後,有參加者強忍著睡意一路參觀,也有人連說話都說不清楚。

蘇匯宇︰裝在藥盒子裡的是糖果

蘇匯宇事後解釋,他裝在藥盒子裡的其實是糖果。策展人之一楊雅苓對於多少人自己帶藥?多少人是領取糖果?表示:「我知道,但我不想說。」當代館館長石瑞仁表示,當天他要求藝術家把參與活動者所簽的切結書交給他看,「那二十幾個人據我所知不是一般觀眾」。石瑞仁說,那只是一個表演,館內沒有出現失控的狀況,「以後會要求要有駐館醫師在現場」。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局長康照洲指已請台北市衛生局調查。北市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長姜郁美表示,三日即掌握民眾提供的檢舉影片,明天上班會行文請蘇匯宇說明。「若藥品來源不法,視為毒品」,即便來源合法,也會追蹤取得藥品的方式,了解是哪個醫療院所開給的及藥品的量有多少等。至於蘇匯宇聲稱給觀眾服用的是糖果,姜郁美強調,一樣要調查釐清,可能需要請與會者說明。

蘇匯宇若確實在現場發放使蒂諾斯,涉及違反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未經醫師處方擅自使用及調劑管制藥品,可罰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調查局毒品防制處代處長張祥山表示,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八條規定,如果非醫師轉讓四級毒品給他人,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若轉讓毒品達一定數量者,還可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另一方面,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接受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的毒品危害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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