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違規最重罰1萬元 沒貼告示罰官府/人行地下道納室內空間 全面禁菸
〔記者王昶閔/台北報導〕禁菸的公共場所又多了一處!衛生署日前公告,人行地下道比照室內公共場所,納入全面禁菸範圍,違法吸菸者若遭稽查人員當場查獲,或遭其他民眾檢舉成案,最高可處以一萬元罰鍰。
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後,即要求「室內工作場所與公共場所」全面禁菸,人行地下道因未有明文規定,成為灰色地帶。衛生署公告確認後,成為新法上路以來,首度由中央統一公告的新禁菸場所。在此之前,各地的禁菸場所都是由各縣市政府自行公告。
除各縣市自行公告認定的無菸公園,台北市今年中也公告建國假日花市、玉市與藝文特區全面禁菸,成為北市第一個禁菸商圈;台南市政府也已將「東市場」公告為無菸市場。
去年以來陸續有民眾向衛生單位反映人行地下道二手菸問題,經衛生署討論議決後,公告確定人行地下道屬於菸害防制法規定的「其他供公共使用之室內場所」,應全面禁菸。
衛生署已要求各縣市衛生局在人行地下道出入口張貼禁菸標示,並針對常遭檢舉的地下道,派員進行重點稽查,一旦查獲違規吸菸將當場開單,處以兩千到一萬元罰鍰;此外,若未張貼禁菸標示,負責管理地下道的各縣市工程處,也會被罰一萬到五萬元。
出入口附近是否禁菸 由各縣市自訂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教育中心主任游伯村表示,常遭民眾申訴的人行地下道,主要集中在都會區,民眾若能取得照片、吸菸者姓名與地點,仍可向衛生單位檢舉,台北市與台南市會提供罰金五%的檢舉獎金。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組主任林清麗表示,北市捷運出口處常有地下街商家工讀生吸菸,更有人在躲雨時聚集吸菸,都曾遭行人向董氏檢舉。林清麗認為,衛生單位應對於手扶梯、樓梯末端延伸至出口處,及有遮蔽屋頂的半開放空間,也應明確嚴格禁菸,出入口畢竟是行人必經之處,且菸害會飄進地下道中。
游伯村則回應,人行地下道、捷運地下道出入口附近與騎樓類似,屬禁菸灰色地帶,但依法仍可由捷運或人行道的負責人,也就是各縣市政府自行公告或決定禁菸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