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咖啡因 含量須標示
2005/09/10 06:00
〔記者洪素卿、楊雅民╱台北報導〕衛生署規定從年底起,可樂、提神飲料等包裝飲料必須明確標示咖啡因含量,並標示警語,提醒民眾每天攝取咖啡因總量應該低於3百毫克。
過去可樂、提神飲料等包裝飲料僅標示「含咖啡因」,卻未標示確切含量。
衛生署依據美國以及歐盟等國家標準,將提神飲料含咖啡因上限從200ppm(毫克╱公斤),提高到320ppm。
馬偕醫院營養師謝玉琇提醒,除了咖啡、茶、可可飲料,多數提神飲料都會額外添加咖啡因,小朋友愛喝的可樂也有咖啡因,民眾飲用前一定要仔細看標示。
衛生署食品衛生處副處長蕭東銘表示,衛生署參考世界各國相關法規後,決定放寬茶、咖啡以及可可以外的包裝飲料的咖啡因總濃度上限,從原定的200ppm修正為320ppm,並要求標示咖啡因含量。
廠商若違反相關標示規定,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除了通知限期收回改正標示,如果涉及不實標示還可能處以3萬到15萬元罰鍰。
至於是否建議廠商以標籤顏色區分高含量以及中、低含量產品,方便民眾辨識?蕭東銘認為,未來可與廠商進一步研議。
新規定下,1罐5百西西的提神飲料,最高可能含有160毫克咖啡因,是否會影響健康?蕭東銘表示,一般人每日飲用市售金屬罐裝咖啡2到3罐,或是提神飲料3、4罐以下,還不至於造成不良影響。但孩童、懷孕及哺乳婦女,及對咖啡因敏感者不宜飲用。
統一企業、黑松食品和可口可樂公司皆表示,將配合衛生署規定,翔實標示產品咖啡因濃度。
統一和黑松表示,要提高咖啡因含量,牽涉到消費者接受度和產品配方,將待全盤評估和考量後,再決定是否提高產品的咖啡因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