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泥花蓮廠偷排廢油 辜成允被起訴
〔記者楊宜中、高嘉和╱綜合報導〕台灣水泥公司與達和環保服務公司的高層主管,自89年初涉嫌合謀在台泥花蓮廠區內,利用日據時代的地下通道,傾倒含重金屬的污油,4年來導致20萬餘平方公尺土地遭污染。花蓮地檢署昨天起訴行為人魏哲夫、徐新濬及台泥、達和公司代表人辜成允,2公司同時被處罰款200萬元。
台泥澄清 外包工人所為
針對花蓮地檢署的起訴,台泥重申是委託外包廠商僱用人員沒有按正常程序用管子將油導入窯內再處理,卻因個人考績問題,與廠商積怨,故意將燃油廢料任意排出。
起訴書指出,前台泥花蓮廠工務課長魏哲夫與達和環保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派駐台泥花蓮廠負責人徐新濬2人,89年初命令台泥花蓮廠區內員工開挖廠區地面,連接日據時代遺留的地下通道,再令工人古太偉在這些通道上方開個洞,以塑膠管線連結,從民國89年至93年1月,將台泥花蓮廠每個月產生的污油以馬達打入這處地下通道。
傾倒廢油 總計排出100噸
4年下來,台泥花蓮廠總計排出100噸餘廢油,古太偉後來向花蓮地檢署自首,全案由花蓮地檢署檢察官許建榮指揮偵辦因而查獲,查獲時,污泥數量清出了327.04噸,環保主管單位鑑驗,發現台泥花蓮廠區約有20萬3603平方公尺的面積已遭重金屬污染。
兩家公司 處200萬元罰款
起訴書指出,魏哲夫與徐新濬2人不以合法手段處理廢污油,嚴重戕害環境,觸犯背信及廢棄物清理法罪嫌,具體求處2年有期徒刑;台泥公司及達和公司除以廢棄物清理法處以200萬元罰款,2公司代表人辜成允也被起訴。
連續3年 獲環保署表揚
諷刺的是,台泥花蓮廠開始偷排污油的89年起,連續3年獲得行政院環保署的「中華民國企業環保獎」表揚,理由是廠區的環境保護規劃和管理,減廢工作推行,製成污染管末防制處理成效,廢棄物清理和最終處理,環保觀念推行與教育宣導等處理得宜。台泥究竟如何「矇過」評選人員?環保人士表示,真的是百思不得其解。
5監測井 地下水在標準內
〔記者楊宜中╱花蓮報導〕台泥花蓮廠廢污油污染事件中,被發現的重金屬污染包括砷、鎳、總石油碳氫化合物中的柴油等的含量,均超出土壤管制標準,所幸環保局利用5個井監測地下水,都還在標準範圍之內。
台泥造成的重金屬污染,經環保單位檢測,一般土壤的管制標準為60mg/kg,而當時在污染現場採得的土壤砷含量達284mg/kg;鎳含量的土壤管制標準為200mg/kg,當時採得的污染現場土壤樣本達910mg/kg;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方面,柴油的標準值是1000mg/kg,而檢測採樣樣本的結果達9910mg/kg。
生長作物 恐怕不能食用
環保人士指出,當地就算種得出作物來,這些作物也不能食用,如果這些污染深入地下水層,傷害更大。
花蓮縣環保局表示,該局仍利用台泥花蓮廠附近5個監測井監測台泥污油污染事件的後續發展,這項監測工作會持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