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光橋下非運動場 台東市公所︰出事不負責

台東市日光橋下的一處場地,原是市民帶著小孩溜冰的空間,近期貼出公告,該處非運動場所,僅供通行、休憩,發生事端由民眾自行負責。(民眾提供)
〔記者劉人瑋/台東報導〕台東市日光橋下的一處場地,原是市民帶著小孩溜冰的空間,近期貼出公告,該處非運動場所,僅供通行、休憩,發生事端由民眾自行負責。日前縣府耗資千萬在活水湖打造的溜冰場也被發現荒廢、長出大樹,如今連較小的溜冰場域也被告知非運動場,引發民眾不滿與存疑。市公所表示,一切都因國賠引起,簡言之「沒有禁止運動,但出事不負責」。
僅供通行、休憩 公所︰曾有人聲請國賠
近來日光橋下場域被張貼的告示引起民眾不滿與納悶,告示一出,民眾反問:「難不成要去那裡睡午覺?」其實台東市區也曾有過極限運動場,為了二○○一年台東縣府主辦亞洲杯溜冰賽,當年縣府特別投下近兩千萬元,在台東森林公園興建兼具花式、競速及溜冰曲棍球的標準溜冰場,但因使用率太低,後來不僅荒廢,場地還長出大樹,而現在告示一出,極限運動場地又少一處。
市長陳銘風解釋,光明里內沒有夠大的公共空間和集會所,因此建議公所提供該處使用,讓長輩練排舞、聊天聚會的地方,地目則是道路用地,本來是要成為停車場。
陳銘風說,農曆年前曾有家長帶女兒在該處玩蛇板受傷,家長聲請國賠,經協調,日前給予二萬多元的精神慰問金。至於禁止問題,陳銘風說,其實並沒有禁止,只是告訴大家「在此運動受傷不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