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綠提官員去職案 議長散會挨批護航

台中市民進黨議員陳俞融(左)及陳淑華(右)怒批議長張清照護航市府。(記者蘇金鳳攝)
議會稱緊急特殊事件 議員得提臨時動議 但不宜變相質詢 綠批藍也曾有過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台中市議會昨天召開第四屆第五次臨時會的第一次大會,民進黨議員陳俞融昨天臨時動議,針對前地政局長吳存金涉特別費弊案、前研考會主委劉彥澧涉請假打德州撲克案對市府的影響,要求市長盧秀燕說明,但遭國民黨議員抗議,議長張清照也宣布散會,陳俞融及民進黨議員陳淑華表達不滿,認為議會護航市府,陳淑華更要求民進黨團要向議長抗議。
綠原規劃酒駕案也無法提出
對此,台中市議會表示,依照議事規則第十條規定︰遇「緊急特殊事件」,議員得提出臨時動議,並說明提案主述及理由,但不宜變相質詢,避免造成議事混淆。
但陳俞融則表示,上屆會期也發生過國民黨議員提臨時動議,由市長盧秀燕回答的情況,這次她是由民進黨黨團總召王立任指定要在議會發言提案,昨天的結果是黨團也未獲尊重。
議員︰限縮監督權 議事不當
而王立任表示,由於原本黨團提出是中央遭藍白刪減預算對市府建設的影響,但政黨協商時他再增加盧秀燕赴日考察專案,因為有不少議員希望了解巨蛋選址,而原本預算案就是陳俞融提出,但她表達應該增加兩官員去職案報告,因此請她昨天提出,原本也規劃請周永鴻提酒駕案;張家銨提「台中市議會公(工)安意外事件調查小組」無異議通過,陳俞融提出兩官員去職案,因議長裁示散會,酒駕案也無法提出。
陳俞融說,她受黨團委託提出該案,在會中曾有三次舉手,但會議主席都無視,她在議程討論完後提臨時動議,要求盧秀燕說明,但議長張清照直接散會,此舉根本是將議會監督地位自我矮化,限縮議員監督權。
議會︰可以在下次大會提出
陳淑華則是怒斥議長護航,沒有讓議員針對重大市政提出議案,議事明顯不當,把議會做小。並要求黨團要有動作,要提出抗議。
而議會則強調,例如張家銨的案子有連署,事前知道,而臨時會議程都已經政黨協商以及程序委員會同意,未來如果綠營議員要求專案報告可以在下次大會提出,必須尊重各黨派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