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8霸凌案調查 3案成立7人受處分
衛福部相關霸凌案件調查結果。(衛福部提供)
〔記者林志怡、林惠琴/台北報導〕衛福部昨日說明職場霸凌相關調查結果,總計八案、其中三案成立,為保護司、社工司、長照司簡任非主管職人員,採取記過、調離現職、移付懲戒等處分,其所屬部門主管未能及時有效的遏止作為,也採取申誡等懲處,總計七人受處分。
所屬主管未及時遏止申誡也懲處
衛福部日前傳出多起疑似霸凌事件,包括社工司蘇姓司長、王姓簡任官,保護司林姓簡任視察,長照司祝姓司長,社保司劉姓司長兼主任秘書,健保署陳姓副署長,國會組張姓主任等,調查過程中,再衍生出長照司王姓專門委員一案。
衛福部次長呂建德昨說明,前述疑似霸凌案件中,總計三案成立,為王姓簡任官、林姓簡任視察、王姓專門委員等,分別核予一小過、一大過、一大過,且林姓簡任視察調離現職並移付懲戒,王姓專委也調離現職。
呂建德指出,其餘申訴案件雖不成立職場霸凌,但劉姓司長以不當比喻要求部屬找出問題嚴重性,容易引起誤解,核予申誡兩次,並免兼其社保司長主管職,本來兼任的主秘一職為幕僚職,較無涉監督其他人員業務,故仍保留職務。
呂建德也表示,祝姓司長要求同仁共同做操,確實造成部分同仁壓力,且未能即時並有效遏止部門內霸凌事件,均造成不良後果,核予一小過處分。
呂建德說,蘇姓司長一案經調查不符合職場霸凌要件,但與保護司張姓司長等都未能有效制止職場霸凌,皆核予記申誡一次;陳姓副署長、張姓主任則因事證不足,不構成職場霸凌,不予處分,衛福部未來會針對科長以上主管開設霸凌認知、溝通藝術等課程,營造員工有尊嚴且友善環境,現行申訴須具名也會再檢討精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