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雙眼視覺機能檢查」驗光公會認定可執行業務 醫界反對
驗光師(右)為長者驗光。人物與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江志雄攝)
〔記者林惠琴、邱芷柔/台北報導〕驗光專業化保障民眾視光健康,衛福部函詢醫界對「雙眼視覺機能檢查」執行認定,獲回覆涉醫療診斷與治療不屬驗光人員執業範圍,但驗光人員主張是合法業務,國際作法也多由驗光人員負責。
雙眼視覺機能檢查包含屈光、色覺異常、立體視覺、眼運動檢查等。眼科醫學會理事蔡景耀指出,醫界普遍認為此檢查應依個案病情診斷與治療,在醫療指導下進行,若由驗光人員單獨執行檢查可能意義有限。許多中風患者或情緒障礙兒童眼球視力正常,腦部卻無法正常處理視覺訊息,就需這類更全面的檢查。
驗光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黃群宸則指,此檢查屬功能性檢測,為驗光人員合法業務,香港、澳洲、新加坡都列為驗光人員執業範圍,呼籲尊重專業分工,也盼衛福部相關疑義諮詢驗光人員意見。
黃群宸提到,台灣驗光人員執業範圍已被限縮,例如不適用六歲以下等,但日韓或東南亞國家的驗光人員可執行,建議放寬,且依法護理人員可於眼科醫師指示下執行驗光,但有些眼科聘的是技術員,打壓專業盼規範。
衛福部次長林靜儀表示,對於業務範圍不明確、不同意見會再了解,促成專業合作給病人最好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