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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市游泳教練溺斃 家屬提9點質疑

    2024/12/06 05:30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嘉市國民運動中心游泳池一日發生六十二歲蔡姓游泳教練溺斃事件,檢方解剖初步發現有溺水表現,確切死因待釐清。家屬昨提出九點質疑,認為調閱監視器得知,蔡男沉潛時間長達十四分鐘才被泳客發現,亦未啟用現場AED「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施救等,致錯過急救黃金時期,批場館管理明顯不當,希望檢方查明真相。

    國民運動中心營運業者:配合調查

    嘉義地檢署表示,家屬質疑游泳池救生設備及救生員平日訓練、案發時處置過程等,由承辦檢察官列入案件調查範圍。

    嘉市國民運動中心由市府教育處委託堤姆公司營運。該公司張姓執行長說,事發時有啟用AED,儀器自行判斷「不建議電擊」,泳池依相關規範配置救生員,體會家屬悲傷心情,配合檢方調查,事後加強泳池巡邏維護安全。

    教育處表示,將配合檢方偵查結果,釐清責任歸屬,依契約規定要求廠商限期改善,或再核處缺失性違約金等相關行政裁處,並列入年度評鑑及未來議約考量。

    家屬提出疑點,包括救生高腳椅老舊瑕疵許久未用,浮水擔架、救生浮具、AED均未在第一時間作動;管理團隊有否定期教育訓練、場館救生員證照是否完備、是否有依規範定期訓練換證;業者聲稱現場有兩位救生員,從監視畫面只看到一位在滑手機,另一位在哪裡?事發隔天,場館未確認「是否有設備缺失」仍堅持營運,家屬三日至現場引魂,中心卻對外聲明當日休館是因為「大保養」損害泳客知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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