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家會館落日條款 觀光署長︰可延至明年底
觀光署針對國軍英雄館、青年活動中心等無旅館業登記的會館,制定「落日條款」給十年緩衝期,明年一月廿一日將到期。圖為位於台北市西門町的台北國軍英雄館。 (資料照)
仍有55間未合法化 藍委提修法延長5年
〔記者蔡昀容/台北報導〕國軍英雄館、青年活動中心等處所無旅館業登記證,觀光署制定「落日條款」,給十年緩衝期,明年一月廿一日到期,但一一八間會館,仍有五十五間未合法化,國民黨立委擬修法再延長五年;觀光署長周永暉表示,可延長至明年底。
教師會館、青年活動中心、中華郵政招待所、農場、山莊等等,當初多提供給機關自家人研習,或學生實習場所。經過時代演進,現多已委外經營,成為機關活化資產工具。
由於這些會館並無旅宿業登記,卻收費提供住宿,遭批是公部門帶頭違法。觀光署從發展觀光條例第七十之二條訂定落日條款,二○一五年上路,要求會館十年內取得旅館業登記證,否則關門。
全台118間 目前9間取得旅館執照
還有約兩個月緩衝期截止,盤點全台一一八間會館,經歷九年多時間,有九家成功取得旅館執照,十六家另循規費法收取費用,七家轉作其他用途如餐飲、場地租借,都已經合法,卅一家則放棄經營。
值得關注的是,卅三家有意持續經營旅宿,其中廿一家無法在限期內取得執照;另有廿二家未來方向未定,以上五十五間會館,仍受落日條款拘束。
國民黨立委傅崐萁、陳雪生等人提案修落日條款,將旅館業登記證申請期限展延五年。陳雪生說,觀光署應向會館了解困難點並輔導,緩和處理。藍委魯明哲、林沛祥、游顥認為,許多轉型工作受疫情影響而延宕,希望再給一點時間。民眾黨立委林國成說,會館多有歷史淵源,也有員工要顧,別說斬就斬。
不過,民進黨立委何欣純直言,尚無法取得執照的會館,多數卡在地目問題,例如位處保育區、山坡地等,再延十年也難合法。綠委許智傑認為,如果延期幾個月,能讓多個會館取得執照才有效益。綠委李昆澤表示,會館沒旅館執照,與合法旅宿業者存在不公平競爭,才催生落日條款,若時限延長,對合法化會館不公平。
觀光署長周永暉說明,展延期限無法保障旅客安全、權益,及現行條文修正的信賴保護原則,希望保留原條文,但可延長至明年底。
由於各立委堅持己見,召委魯明哲採投票表決,延期五年的修法草案通過,送院會討論前交付黨團協商。周永暉表示,尊重委員會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