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答詢喊冤 宜蘭副議長提醒非法院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縣議會總質詢時,不少議員要求她說明。 (記者王峻祺攝)
〔記者王峻祺/宜蘭報導〕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遭檢方求刑廿年,縣議員陳文昌昨在議會質詢縣長,不能出事就說政治迫害,好像民進黨、檢察官害了她。林姿妙再度喊冤,批評檢方起訴內容不實。主持議事的副議長陳漢鍾提醒林姿妙「議會非法院,不是辯論庭,少說幾句,不要講了」。
林涉貪遭求刑20年 年底宣判
林姿妙涉貪案年底將宣判,官司備受議員關注;國民黨縣議員林岳賢前天在總質詢時,作球給林姿妙表達心情;民進黨縣議員陳文昌昨質詢時,指林姿妙涉貪連帶影響許多公務員,這些人都是社會一等人才,是誰想要去挑戰法律(犯法)遭起訴。
陳文昌說,全案最初問題癥結點,就是有人去挑戰農業發展條例第卅七條規定,農地沒有農用違反區域計畫法,這些都是有法源依據,現在出事了誰要負責,難道縣長都不用檢討反省,不用負起責任?
林姿妙重申自己簡單做人、認真做事,不滿檢方用一通不實電話起訴她,並再度強調農業證明是二層決行根本不用到她;副議長陳漢鍾在主席台連喊七聲縣長,提醒「這邊(議會)不是法院、不是辯論庭,少說幾句,不要講了」;但林姿妙說「這是公平正義的事情」堅持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