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民海上遇難保險金 10月下旬提高至2百萬

我國漁民在海上作業不幸遇難失蹤或死亡,農業部擬將保險金額提高到二百萬。 圖為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我國漁民在海上作業不幸遇難失蹤或死亡,目前依相關辦法領取海上作業保險金一百五十萬元,為了更照顧漁民,農業部擬將保險金額提高到二百萬,漁業署已預告修正草案,預計十月下旬上路。
漁業署預告修正草案
為提升漁民海上作業安全,漁業署近年提供充氣式救生衣等補助,但海象多變,仍有漁民不幸於我國漁船上作業,或者在潮間帶採集時遇難,依「漁民海上作業保險及救助辦法」,失蹤或死亡的我國漁民可領取一百五十萬保險金,漁業署組長薛博元表示,為強化照顧漁民,評估保險金有調高空間,預告海上作業失蹤或死亡的漁民可領取二百萬的保險金,預告期間為十四天。
去年失蹤或死亡27人
依漁業署統計,去年失蹤或死亡漁民廿七人,薛博元表示,領取保險金的漁民必須有我國船員手冊,並在我國漁船服務或在潮間帶採集,並且必須是漁會的甲類會員,至於漁民作業期間因事故而失能等的保險金額則不變,依勞保的失能給付標準分級,第一級到第五級失能保險金額度為六十五萬元,第六級到第十級四十九.五萬元,第十一級到第十五級卅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