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公設兼維管 社區管委會不願出資
龍潭區渴望一路屬社區開放公設道路。(記者鄭淑婷攝)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鄉村區丁種建築用地變更為乙種建築用地,依規定申請人須捐出一定比例土地做為公共設施並負責維護管理,但許多社區住戶買房後才知規定,頻生社區管委會不願出資維管爭議。對此,桃園市政府地政局長蔡金鐘表示,正盤點此類公設數量,另將研議此類新建案改為要求申請人或開發商,須一次繳足廿五年維管費用。
鄉村區丁種變更乙種建地傳爭議
桃園市議員徐玉樹表示,以龍潭區來說,包括渴望園區、百年大鎮及烏林里約上萬坪住宅區皆是如此,雖已將道路、公園、污水廠等公設捐給政府,但維管支出須由管委會分擔,許多住戶根本無法接受。他說,捐公設且得自負維管的規範,通常只有建商及政府知情,一般購屋者根本不知情,事後根本「感覺被騙了」!對於維管須由管委會負責也屢爆爭議,像是龍潭渴望園區內渴望一路、渴望二路;再者,污水問題更為嚴重,每年維管費用動輒五、六百萬元,對社區來說是筆沉重負擔,市府應對既有的社區或再有類似開發案,應該進行專案處理或修法解決。
研議要申請人一次繳足25年費用
蔡金鐘表示,市府對鄉村區丁種建築用地變更為乙種建築用地的新申請案,除要求將案內規劃的道路、公園等公共設施用地無償移轉市有並開放供公眾使用,並依都市計畫土地變更負擔回饋審議原則,研議要求申請人一次繳納廿五年的維管費,公設則由市府權責機關維管,避免維管權責不明情事一再發生;至於過去已變更的案件,若當時的申請人還在,將責由開發商繼續維護,若找不到開發商,基於公平原則仍應由管委會負責。